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部署要求,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系统构建起权属明晰、源头可溯、运营合规、治理高效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制度。
据悉,《意见》是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对数据知识产权改革作出的顶层设计,至此,浙江已形成一文件两法规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保障体系。
《意见》分“两步走”明确了浙江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的发展目标,即力争到2024年底,数据知识产权权属登记、流通使用、收益分配、权益保护全链条有效打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系基本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1万件,实现运用价值50亿元以上,赋能产业25个以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企业营业收入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2%以上;到2027年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3万件,实现运用价值200亿元以上,数据知识产权全面覆盖赋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企业营业收入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2%以上,形成具有全国话语权、九游娱乐全球影响力的数据治理浙江方案。
《意见》包含五大方面20条具体举措。在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全链闭环方面,《意见》指出,浙江将提高登记质效,建设覆盖长三角、辐射全国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心,强化权益保护,建立全过程上链固证、全方位多跨协同、全流程动态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在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全域运用方面,《意见》围绕企业数据、产业数据、公共数据和科学数据四大类别,提出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推进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等平台相关数据成果登记数据知识产权,实施数据高质量供给工程等举措。在全面形成数据知识产权生态方面,《意见》聚焦价值评估、收益分配、金融服务、流通交易等关键痛点堵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其中,浙江将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支持各类主体共同申请登记数据知识产权,明确收益分配比例和权益行使边界,建立可穿透式收益分配机制等。
下一步,浙江将以打造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为契机,以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和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全方位打通数据知识产权的权属登记、价值评估、转化运用、权益保护路径,加快形成更加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本报记者 薛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