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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知识付费无可厚非选择网络信息交流平台时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但也必须看到这种交易方式的致命弱点选择网络信息交流平台时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就是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尤其是咨询型、求知型和交流型的知识付费行为。
6月初,由商务印书馆历经多年打造的《新华字典》APP正式登陆各大应用市场。而人们试用后发现,免费版每天只能查询两个字,要查更多字则需要最低充值40元购买完整版。对于“付费查字”,网友们各有看法,有的高举“知识付费”的大旗,表示为知识买单心甘情愿;有的则认为,字词解释是公共知识,免费查字的渠道到处都有,为查字付费并不值得。
“付费查字”值不值,只是“知识付费”引起关注的冰山一角。不可否认,“知识付费”的时代已经到来。
“所谓‘知识付费’的时代,我的理解是,一方面,人们知识产权意识逐渐觉醒,付费获取任何有知识产权的东西成为规律;另一方面,是知识服务行业的出现,你要获取某种知识,不用费劲找,别人送到你手上来,这种服务也是应该付费的。”谈到“知识付费”,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方圆》记者。(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并不新颖,古已有之
在大数据分析公司“易观”此前发布的2016年《中国知识付费行业发展白皮书》中,记者看到,截至2016年年底,国内各大平台知识付费用户总计达到3800余万人,最优秀的知识付费产品付费规模超过2000万元。“易观”在白皮书中提出,“知识付费风口来袭”。
“知识免费与付费之分野早已有之。”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则认为,这个“风口”并没什么好稀奇的。知识本来是无主的,谁学习并掌握了就是谁的,但现代法律制度对一定范围的知识创造了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区分知识免费或付费的标准。
比如,自然界中存在的物质、现象及其特征、规律,不能被赋予知识产权;通识知识,诸如四大发明有哪些、如何使用微波炉等,也不能被赋予知识产权。不被赋予产权的知识是免费的。而被赋予产权的知识,即具有专利权、著作权的知识,则可以作为买卖的客体,获取被赋予产权的知识需要付费。因此,“知识付费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新颖’”。
而最近炒得火热的“知识付费”,本质上其实是包含了“知识付费服务”的部分,即知识的提供者应消费者的要求,收集、筛选知识,有针对性地提供给消费者。付费其实付的是这种服务的费。
范明志表示,从内容上看,也可以分辨出“知识付费”中包含“知识付费服务”的性质,“买方的义务是付费,卖方的义务是提供相应的知识,提供的知识可以是具有知识产权的知识,也可以是与知识产权无关的思想、观点,甚至个人隐私、八卦新闻等”。
据《方圆》记者了解,目前出现的可以归为“知识付费”和“知识付费服务”的情形大概有四种,即有偿提供作品行为、有偿提供咨询行为、有偿求知行为和有偿交流互动行为。事实上,前三者都是比较传统的种类,早已有线下的形式,只是近来在线上也有发展。
其中,有偿提供作品的行为,本质上和写书、拍电影,然后把作品拿来卖钱没有什么区别。例如喜马拉雅FM,他们与一些团队合作生产独家内容发布在平台上,这些内容包括文本、视频、音频等,本身就带有著作权,网络平台只是提供作品给其受众,受众付费获得这些作品,一部分费用给著作权人,一部分给平台。
而有偿提供咨询的行为也古已有之,传统的医生咨询、律师咨询、心理咨询、投资咨询等都属于这类。在网络普及之前,医疗、法律、心理、投资等专业领域有极强的经验属性,“门外汉”花点钱,找“过来人”传授经验,治病救人或者避免将来的损失,也是比较常见的。
至于有偿求知行为,则更加古老,试问在座的谁没上过学?上学有没有给学费?那些花样百出的兴趣班、培训班、系列讲座等,都属于有偿求知行为。
在这四种知识付费的情形中,只有第四类,有偿交流互动行为,算得上“新颖”,而这也是行业内对知识付费的狭义定义。“人们说的‘知识付费时代’中的‘知识付费’,基本都要具备的特征是,知识的提供者和购买者要有交流互动的行为,有的是一问一答的形式,有的则可以直接语音交流。”采访中,曾在知识付费平台“分答”上注册账号回答理财领域问题的“无花少年”告诉记者。(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狭义的知识付费行为,基础多是建立在知识的提供者的特殊身份上的。例如,“分答”曾大量邀请各界明星人物进驻,当人们可以获得与王思聪、李银河、周国平、汪峰等人的交互机会的时候,当然会不吝给钱,至于交互中有没有获得知识,倒在其次了。
行业不成熟,仍有诸多乱象
如果只讨论狭义的知识付费,其服务性质就更明显了。互联网研究专栏作家末华撰文表示,以目前较热门的“分答”为例,分答中,最火的是娱乐问答,有明星本人回答问题的,也有娱乐圈“老司机”爆料的。这些没有产权属性的知识本来可以免费获得,之所以收费,是因为“别人来告诉你”这一项服务。
在这种服务性质浓厚的知识付费潮流涌来的这段时间,产生了许多颇具争议的现象。
3月25日,王思聪首次在微博问答上回答网友提问,网友“熟透的大番茄”花了5000元,问,“聪聪,你见多识广,怎样才能火眼金睛地从白莲花的外表看出绿茶婊的内心,有怎样的技巧吗”,王思聪只回答了4个字,“熟能生巧九游官网”。
短短3天,“围观”这一问题的微博用户达到17万余人,按照微博问答的规则,“围观”答案的用户需要支付1元,其中0.1元归微博,提问者和答问者各得0.45元,也就是说,“围观”产生的17万余元,提问者“熟透的大番茄”可以获得近8万元。
正因有利可图,目前在各大知识付费平台上,诞生了一种“职业提问人”群体,扮演掮客的角色,与答问者联系,共同策划问题,然后由“职业提问人”提出问题,答问者拿出准备好的答案进行回答,以此赚取“围观”者的钱。(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既然有些知识要付费,便总会有人想着不付费、少付费去获取这些知识。
北京友谊医院营养师顾中一于2016年年底开通了微博问答,向他提问需要支付198元。顾中一发现,有人连1元“围观”费用都不给,就可以获取问答中的信息,因为有人直接将问答截图分享出去。
一位房地产领域的大V入驻某知识付费社群APP,入群费高达3000元,但很快在同一APP内就出现了“山寨群”,提供“转播内容、代提问”服务,入群费用仅200元,一天之内就有上百人加入,有人坦言“3000元群费太高了,还是希望能花小钱,办大事”。
同时,一些不法内容也在“借鸡生蛋”。
7月25日,知识社群工具“小密圈”在其官网、APP上发出公告,称其由于技术升级,暂时无法访问。许多人猜测,小密圈的“挂掉”与其内容涉黄有关。据了解,小密圈分为付费群和免费群两种社群,付费群入群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入群后,可以使用群内功能,获得群主分享在群内的付费知识。
早在5月中旬,便有媒体发现,小密圈其实在打着知识付费的名义,纵容网友搭建付费情色的平台。比如,小密圈中一个涉黄的付费群,收费99元入群,入群时,页面弹出“该圈可能包含违反社区规范的内容,请谨慎加入”,也就是说,小密圈发现了这个付费群的异常,但用户支付入群费后,仍然可以加入,而该群也并未被屏蔽。而进入该群后,果然有大量群友发布的情色信息,群友也可以在群内自由交换个人信息,发展线下关系。
“我见过有人问哪里可以搞得到枪的,不过很快就被删除了,没有人答。”“无花少年”说,知识付费中的违法信息可能来自于消费者,也可能来自于知识提供者,在一些较大的知识付费平台上,大尺度的视频、音频等都有出现。而类似小密圈搭建的相对私密的平台,则更利于违法信息的传播。(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最大问题是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
“从法律的角度看,知识付费其实是一种信息服务合同,即一种民事行为,遵从私法自治的原则,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接受这种交易方式,完全可以作为一种合法的交易形式存在。只有这样才能尊重互联网的发展规律,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范明志说。
范明志表示,虽然知识付费无可厚非,但也必须看到这种交易方式的致命弱点,就是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尤其是咨询型、求知型和交流型的知识付费行为。民事行为遵从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知识付费的问题是,知识是难以估价的,知识提供者提供的知识是否与付费金额在权利义务上对等,没有法律规定,也很难制定出具体的标准。
目前,一些知识付费的平台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例如,“分答”将上限定为500元,这样就把信息不足的消费者一方的风险降低了,从而避免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过于不对等。同时,“分答”的消费者可以对答问者的内容标注“呵呵”,意思是对回答并不满意,给后续的消费者提供知情权利。但是,这些办法只对权利义务失衡的程度进行了限制,对于如何实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实际对等,仍然需要更多实践。(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九游娱乐)
范明志认为,知识付费还涉及一个问题,即付费获得的知识信息的相关权利问题。“对于有著作权的作品来讲,知识付费当然不会构成对著作权的转移。例如,付费下载视频不会造成视频著作权的变化。但在咨询、求知、交流型的知识付费活动中,信息提供方的‘答案’的所有权利是否转移到付费一方呢?付费一方是否有权任意使用、处置所得到的信息呢?”范明志说,当下的知识付费平台上,都没有看到相关的规则,这也是日后产生纠纷的隐患。
法律缺位尚未显现,规则正在形成
对于知识付费的诸多法律问题,赵占领认为,在现有法律中,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都可以参考。比如,知识付费双方的约定可以视作合同条款,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可以按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进行维权;知识提供者的内容如果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或者内容不合法的,可以按著作权法、专利法以及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6年7月,知识付费平台知乎曾罕见地代表用户起诉了一批营销号,其中,一个名为“知乎大神”的微博账号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将知乎上的问答截图,转载到微博上,以此方式积累粉丝达数百万人。据知乎方面透露,其统计出的侵权微博多达12万余条。
“在网络上,类似知识产权侵权的情况太多了。”赵占领说,著作权受侵犯,是知识付费侵权案件中最易见的情形,针对这些情形,知识产权拥有者可以向侵权人提出赔偿,相关平台发现较大规模的侵权现象时,也应当承担帮助被侵权人维权的责任。
6月4日,微博大V“白衣山猫”也被卷入微博问答涉嫌抄袭的事件中,一些网友指证其微博问答转载自台湾医生的文章,并非自己原创。“现成的答案能用吗?”不少曾参与付费问答的人提出这样的疑问。(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我们可以把知识付费中的付费问答认为是相当于在撰写论文。写过论文的都知道,我们可以在使用他人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创性的语言,文中可以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在先作品,但需要标注原作者及出处。知识付费中,不妨采取这种方法,可有效防范侵权风险。”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梦园告诉记者。
一些知识付费平台意识到法律风险后,也开始采取一些措施保障知识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益。4月底,知乎联合创始人李申申宣布,知乎Live正在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沟通、展开合作。Live主讲人所分享的语音、文字、图片、视频及附件内容都将作为一个完整的数字作品,被快捷登记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DCI数字版权登记系统,获得国家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如遇到侵权情况可以举证维权,所登记内容将还可作为案件证据支持进行调取。
此外,知乎live还推出类似于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服务,用户购买知乎Live后的7天内,如收听语音未超过15 条,可以选择无理由退款。
“从当前看,各种知识付费行为尤其是咨询、求知、交流型的知识付费在实践中发生的纠纷还很少,还不能得出现有法律体系无法胜任调整知识付费行为的结论。知识付费的法律缺位目前尚停留在理论层面,在实践中未显露出来。”范明志说,“知识付费的法律规则其实就像路一样,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本文刊登在《方圆》2017年8月上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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